啤岭机电设备(上海)有限公司

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及轴承温度监测报警装置资料

2018-01-12

操作使用及应急处置
(上铁机[2016]187号)摘录
  第二条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(简称“监测装置”)及轴承温度监测报警装置(简称“轴报装置”)是指安装于机车上,用于早期预警和实时报警机车走行部故障、保障机车行车安全的重要设备。本办法中“监测装置”和“轴报装置”合称为“装置”。
  第三条本部分内容适用于上海铁路局管内机车监测装置(含6A系统的走行部监测子系统)及轴报装置。
  第二十二条机车出库前,乘务员应对机车监测装置及轴报装置进行状态检查。装置通电后,应确认主副机的自检功能正常,机车型号、日期及时间显示正确。如有异常应立即报修。
  第二十三条机车监测装置及轴报装置有故障时不准出库牵引列车。
  第二十四条机车运行途中,乘务员必须注意观察装置所显示的数据信息,关注温度偏高的轴位数据变化。下班前必须在《机车运用日志》上填写装置的运用状态及报警情况。
  第二十五条装有6A系统的机车,遇6A系统音视频显示终端发出走行部故障监测子系统(走行1)报警提示时,点击【监控数据】--【走行1】按钮,察看报警位及所有轴位的温度值。
  第二十七条机车乘务员接班时,应确认《机车运用日志》有无装置的报警记录,如有报警记录,须参照振动、温升报警应急处置内容做好相应部位的重点检查,确认可继续运行的,应在后续途中注意跟踪观察。
  第二十八条机车入段后,机车乘务员应将装置报警情况及故障情况填写机统-6报修。
  第二十九条途中严禁擅自关闭监测装置及轴报装置。对机车运行途中擅自关闭设备的人员,机务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处理。
  第三十条机车乘务员必须爱护机车监测装置及轴报装置,保持设备的完整和良好清洁状态。机务段对人为损坏或破坏设备的情况要按规定追究责任。
  第三十一条在轮乘换乘点由上下班机车乘务员(含跨段轮乘机车)当面办理交接,机车入库时乘务员与地勤人员当面办理交接。如有设备损坏时要如实反映、做好记录。
监测装置测点位置信息、温度报警限值
(上铁机[2016]187号)摘录
  一、测点位置信息
  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、6A系统的走行部故障监测子系统可以实现对机车走行部轴箱轴承、牵引电机轴承、抱轴轴承、空心轴驱动轴承、传动齿轮及轮对踏面的动态安全监测。在每个轮对电机组上设置相应测点,每个测点安装1个同时检测温度、振动与冲击的复合传感器。
  轴位号用来描述传感器的安装位置,轴位号用两位数字表示传感器在机车测点安装位置,位(十位)表示轴号,第二位(个位)表示位号,0位固定为表示环温传感器;轴号从司机Ⅰ室开始计算,位号1从靠近齿轮箱端轴箱开始计算:
  1.对于全悬挂空心轴结构,每条轴5个测点,从齿轮箱所在端开始,依次为:
  1位-齿端轴箱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齿端轴箱轴承、轮对踏面)
  2位-齿端电机轴承座;(监测对象:主、从动齿轮,齿端电机轴承)
  3位-空心轴轴承座;(监测对象:主、从动齿轮,空心轴轴承)
  4位-非齿端电机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非齿端电机轴承)
  5位-非齿端轴箱轴承座。(监测对象:非齿端轴箱轴承、轮对踏面)
  对应机型如DF11、DF11G、DF4D全悬挂机车、SS8、SS9等。
  2.对于半悬挂单齿轮结构,每条轴6个测点,从齿轮箱所在端开始,依次为:
  1位-齿端轴箱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齿端轴箱轴承、轮对踏面)
  2位-齿端电机轴承座;(监测对象:主、从动齿轮,齿端电机轴承)
  3位-齿端抱轴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齿端抱轴轴承)
  4位-非齿端抱轴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非齿端抱轴轴承)
  5位-非齿端电机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非齿端电机轴承)
  6位-非齿端轴箱轴承座。(监测对象:非齿端轴箱轴承、轮对踏面)
  对应机型如DF4B、DF8B、DF4D半悬挂机车、HXD2B、HXD3、HXD3C、HXN5等。
  3.对于半悬挂小齿轮双边支撑结构,每条轴7个测点,从齿轮箱所在端开始,依次为:
  1位-齿端轴箱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齿端轴箱轴承、轮对踏面)
  2位-齿端小齿轮内轴承座;(监测对象:主、从动齿轮,小齿轮内侧支撑轴承)
  3位-齿端抱轴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齿端抱轴轴承)
  4位-非齿端抱轴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非齿端抱轴轴承)
  5位-非齿端电机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非齿端电机轴承)
  6位-非齿端轴箱轴承座;(监测对象:非齿端轴箱轴承、轮对踏面)
  7位-齿端小齿轮外轴承座。(监测对象:主、从动齿轮,小齿轮外侧支撑轴承)
  对应机型如HXD1B、HXD3B等。
  监测对象为轴承时,监测物理量为振动冲击和温度,能够诊断出超过报警门限的轴承故障;
  监测对象为主、从动齿轮时,能够诊断出超过报警门限的齿轮故障;
  监测对象为轮对踏面时,监测物理量为振动冲击,能够诊断出超过报警门限的剥离、擦伤及不圆度。
  按照轴位号即可知道测点位置,如11位,表示位轮对齿端轴箱轴承座,监测对象为位轮对齿端轴箱轴承、齿端轮对踏面,监测轴箱轴承的振动冲击和温度,监测轮对踏面的振动冲击。
  二、温度报警限值
  温度报警分为温升、超温报警。除特殊规定外温升报警限值为55K,超温报警限值为90℃,其它特殊规定见下表:
(各局情况有所不同,轮乘外局机车按机车配属局或段要求执行。)
报警应急处置办法
(上铁机[2016]187号)摘录
  一、报警信息获取
  1.主、副机形式:通过主机、副机听到相应位别振动、温度报警提示;
  2.标准化司机室:通过主机、微机屏听到相应位别振动、温度报警提示;进入二级菜单查看报警信息;
  3.6A系统;通过6A系统音视频显示终端听到相应位别振动、温度报警提示;点击【监控数据】--【走行1】按钮,查看报警位别及所有轴位的温度实时值。
  二、振动报警应急处置
  运行中出现轴承、齿轮或踏面Ⅰ、Ⅱ级振动报警时,如果不伴随轴温异常升高,应加强后部了望,确认无异状、异音时,在前方停车站时进行相应的检查;确认有异音、异状时,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;检查确认无异状维持回段处理,无法运行的请求救援。
  如伴随轴温异常升高,按以下温升报警或超温报警处置。
  三、温升报警应急处置
  运行中某轴位轴承(含轴箱轴承、牵引电机轴承、滚动抱轴承及空心轴驱动轴承)温升报警时,可切除该轴位动力降低速度运行,观察温度变化情况,若温度不再上升,则可继续运行到前方停车站检查确认;若采取降速措施后该轴位温度仍继续上升但未达超温报警,应以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至前方站停车检查(用手触摸、各轴相同位置温度对比)。当确认是轴承故障,请求救援。
  如达到超温报警,按以下超温报警处置。
  四、超温报警应急处置
  运行中某轴位轴承发生超温报警时,应立即停车检查确认,当确认是轴承故障,请求救援。